按照省局对基本单位名录库年度和季度数据审核工作的要求,安康市统计局及时下发了《2020年基本单位年报和2021年一季度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为指导县区做好名录库数据审核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实地做好数据的核实工作。要求县区要及时获取和利用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充分利用统计调查资料,开展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对新增、变更或剔除单位名录信息通过调查核实后进行维护更新。
二是分层做好数据的审核改错。在数据审核时,对于实际情况与填报信息不符的,要及时核实并修改;对于实际情况与审核条件冲突的,要填写备注说明;跨区域重码或重名的,要及时与对方共同核实。对于实际情况确实为重名或重码的,要填写备注或批注说明。
三是精准定位特殊单位的处理。针对审核工作中特殊单位处理,需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备注信息陈旧已无实际意义的,及时清理;备注信息为“归属法人单位联系不上、找不到”等,及时核实并修改单位运营状态;备注信息为“归属法人注销/吊销/不干”的,及时核实并剔除消亡单位,对于“孤儿单位”,归属法人组织机构代码为9个1,区划代码为6个1;备注信息为“归属法人不在本区域”的,及时联系协调其他区域处理。
四是深入做好名录数据的评估。要求县区要通过比较、分析等方式明确评价出数据质量各维度的优劣,对名录信息的总量和结构进行分析和评估,形成高质量的名录库数据质量评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