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任务完成人员。除工勤、文印及双创值守人员外,市统计局所有干部职工必须按照《市统计局信息报送办法》完成年度信息及调查报告任务。各科长作为科室负责人,不仅要完成各自任务,还要主动督促科室人员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各自相应任务。
二是明确年度任务数量。市统计局各科室负责人全年信息任务不得少于8条,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查报告;除科室负责人外的其他科室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2条,其中转载不得超过3条,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查报告。
三是明确信息完成与考核奖励挂扣。为解决年初信息数量少,年末集中爆发的情况,市统计局将信息报送与季度考核挂钩,将年度信息完成量按照季度平均,作为每季度最低完成任务数,没有完成任务按照相应比例扣减该季度考核奖励,全年没有完成总信息及调查报告任务按照比例扣减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